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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区队 施鸿霏 论港区国安法的实施机制_原文对照报告(文档+源码)_k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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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论文检测系统/IP PAPER CHECK SYSTEM172区队施鸿霏论港区国安法的实施机制【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报告编号:f07f2368fc471a4d检测时间:2021-04-2709:00:19检测字符数:10692作者姓名:佚名所属单位: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他引率自引率专业术语检测结论:28.93%28.93%0.0%0.0%0.0%其他指标:自写率:71.07%高频词:国家,安全,香港,立法,国安典型相似文章:无指标说明:复写率:相似或疑似重复内容占全文的比重他引率:引用他人的部分占全文的比重自引率:引用自己已发表部分占全文的比重自写率:原创内容占全文的比重典型相似性:相似或疑似重复内容占全文总相似比超过30%专业术语:公式定理、法律条文、行业用语等占全文的比重总相似片段期刊:100博硕:35综合:12相似片段:238外文:0自建库:0互联网:91检测范围:中文科技期刊论文全文数据库中文主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特色数据库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主要会议论文特色数据库港澳台文献资源外文特色文献数据全库维普优先出版论文全文数据库互联网数据资源/互联网文档资源高校自建资源库图书资源古籍文献资源个人自建资源库年鉴资源IPUB原创作品时间范围:1989-01-01至2021-04-27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IP PAPER CHECK SYSTEM原文对照颜色标注说明:■自写片段■复写片段(相似或疑似重复)口引用片段(引用)■专业术语(公式定理、法律条文、行业用语等)《论港区国安法的实施机制》1摘要:自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爆发以来,香港内部政制出现严重混乱,故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其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则三,以此作为维护香港政治、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由于该法出台时间较为仓促,与其配套的实施及执行机制并不完善,故讨论该法在香港的实施机制具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针对于此,本文将从英美国家对其国家安全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进行分析比较:结合分析以西班牙打击加泰罗尼亚地区分裂势力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对其国内日益壮大的民族分裂势力的分化制度研究:并横向对比我国两岸三地针对国家及地区安全所作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结合具体法律条文论述港区国安法实施基础及具体实施机制。关键词:港区国安法对比分析实施机制一、引言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其作为前英国殖民地,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对其尤为关注,并以香港作为他们在远东地区的以收集中国情报为主的情报来源中心,政治上的作用非常重要:并且香港作为我国对外经贸的重要“港口”和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跳板,其经济地位不言而喻。自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爆发以来,香港内部泛民派联合欧美反华势力在香港掀起“腥风血雨”,对香港的政治、经济都产生严重影响,香港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故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则三,以此作为维护香港政治、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由于该法出台时间较为仓促,与其配套的实施及执行机制并不完善,故讨论该法在香港的实施机制具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出台半年以来,有效遏制“港独”势力的发展,但英美等西方国家对其进行强烈抨击,称其有损香港的高度自治权。针对于此,本文将从英美国家对其国家安全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进行分析比较:结合分析以西班牙打击加泰罗尼亚地区分裂势力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对其国内日益壮大的民族分裂势力的分化制度研究:并横向对比我国两岸三地针对国家及地区安全所作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结合具体法律条文论述港区国安法实施基础及具体实施机制。二、香港问题探讨(一)、香港问题由来及现状香港问题由来已久,但大致可以香港回归为时间点,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是香港主权问题:即从1842年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本岛开始,并在此后五十余年里,通过多个不平等条约,使整个香港地区沦为英国殖民地(王振民.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至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并于1997年7月1日香港正式回归为止,该问题得以成功解决。“后”即香港政制发展问题,其从香港回归至今,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虽然邓小平同志以其卓越的前瞻性,创造性的提出了“一国两制”方案,成功为香港回归奠定了基础,但其毕竞只是一个粗略的政治框架设计,具体的内容还是有待历史的实践(曾健民.后殖民问题与颜色病毒一香港“占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IP PAPER CHECK SYSTEM中”剖析[J],乌有之乡网刊,2014)。正是基于《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香港被赋予高度的自治权:今日看来,这给中央人民政府的统治带来不小的麻烦。2014年香港爆发了所谓“占中”运动,其以“真民主”、“真普选”为口号,并在境外势力的扶持下,肆意破坏香港政制,并配合台湾地区“反服贸”的“太阳花运动”,妄图在中国制造“颜色革命”。虽然“占中”运动最后以失败告终,但由于香港法律中基于《基本法》23条有关国家安全立法的缺失,导致“占中”的罪魁祸首们仍逍遥法外,给香港政制乃至中央人民政府的统治都埋下深刻的隐患。此后,香港社会乃至政坛中,反中反共的声音不断出现。并于2019年6月爆发新一轮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此次游行前期以反对《逃犯条例》为借口,在乱港分子的搅局下,逐步演变成一场打砸抢烧具备的恐怖主义活动。此次“修例风波”中,香港内部高层以“祸港四人帮”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为首的老一辈泛民派为代表,对立法活动无端指责:民间以黄之锋、罗冠聪、何韵诗为首的本土派激进青年为代表,肆意破坏香港社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司法界中,以首席大法官马道立为首的“黄尸”法官,为这些乱港分子一路“开绿灯”,枉法裁判:外部更是辅以以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及福特基金会为代表的反华势力的资金支持。至此,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均被乱港分子突破,香港政制一片混乱,国家安全遭受严重冲击。(二)、港区国安法的产生及内容基于香港如此混乱的政治局势,中央人民政府重拳出击。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以及该“决定”的授权,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三,并于当天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分为六章,共六十六条。总则部分除去介绍法的一般原则,在第六条第三款设定了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从制度层面给乱港议员一记重拳。除去总则与附则,《港区国安法》在第二至第四章分别规定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及机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及处罚:相关国安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及程序等,有效弥补了香港特区关于国家安全立法层面的缺失。并在第五章创造性的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即国家安全公署。该机构由中央人民政府垂直管辖:公署人员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派出,相关经费也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其职权仅限于维护国家安全,对疑难、重大的国安案件具有管辖权:并在执行公务期间,不受香港特区政府管辖。这是一个完全独立于港区政府的机构,有效避免港区政府内部所谓“内鬼”对国家安全的操控。本次立法是继1990年4月4日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再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宪制性法律,对30年前制定的香港特区《基本法》进行必要的补充,从宪制层面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香港国安立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进一步法律化,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屏障,对“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和香港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王振民.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M],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2021.)但遗憾的是,《港区国安法》出台时间较为仓促,对相关问题的规定仍处于宏观层面的法律条文,针对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的实施机制仍需具体细则加以规范,而且《港区国安法》虽然作为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反分裂国家条文的重要补充,并列入《基本法》附则三,但其作为中央层面的立法,仍代表着香港香港特区政府自身关于国家安全立法的缺失。针对于此,本文将从英美国家对其国家安全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进行分析比较:结合分析以西班牙打击加泰罗尼亚地区分裂势力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对其国内日益壮大的民族分裂势力的分化制度研究:并横向对比我国两岸三地针对国家及地区安全所作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结合具体法律条文论述港区国安法实施基础及具体实施机制。三、欧美国家及澳门、台湾地区对国家或地区安全的掌控国家安全概念有多种定义,主要有国际关系学,政治学,外交学定义。按照美国学者彼特曼戈尔德在《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一书中所说,国家安全是一个美国概念。二战结束前夕的1943年,美国作家李普曼在其著作《美国外交政策》中最早使用“国家安全”这个概念。1947年美国国会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国家安全法》,并据此组成了“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中央情报局”,正式将“国家安全”一词引入法律,并成为一个法律概念,从此国家安全的概念并开始在各国政府机构的名称或者法律文件中普遍出现。(叶子玲.论《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正当性[C].暨南大学,2011.)我国法律对国家安全也有明确的定义,《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对“国家安全”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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